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
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鲁鸢检字[2016]第8019号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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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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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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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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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活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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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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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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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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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世纪鸢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鲁鸢检字[2016]第8019号
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
我们接受委托,对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2015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资料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监盘实物、函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财务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共开设银行账户 1 个:
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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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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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潍坊经济开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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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167560805015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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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财务工作由财务科负责,财务负责人为陈汝梅,共有 3名财务人员,分别为:
财务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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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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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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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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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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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玉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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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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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702000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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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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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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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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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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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0763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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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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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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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汝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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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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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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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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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20名,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19名;共有1名工作人员陈汝梅在本单位领取报酬。
4、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的收费标准为:无,无会费备案表。
二、财务情况
经审计确认,截至2014年12月31日,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的资产总额为 248,781.14元,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总额为248,781.14元,其中,限定性净资产 183,042.84元,非限定性净资产 65,783.30元。
三、财务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经审计确认,2015年度,共计收入370,453.84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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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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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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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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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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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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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9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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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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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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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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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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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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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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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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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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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45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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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情况。经审计确认,2015年度,共计支出 397,598.65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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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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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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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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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活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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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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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0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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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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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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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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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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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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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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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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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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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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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5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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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支出项目说明:
1、业务活动成本中共计4个项目,支出金额344,033.75元,项目支出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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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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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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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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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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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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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9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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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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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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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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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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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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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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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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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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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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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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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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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0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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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中共计5个项目,支出金额53,564.90元,项目支出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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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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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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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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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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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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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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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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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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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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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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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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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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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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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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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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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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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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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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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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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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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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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情况
(一) 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方面
1、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已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财务规章制度;经费自主管理。
2、贵中心已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设立帐簿,编制报表。
3、贵中心配备专职会计人员1名,兼职会计人员2名,分别负责出纳、记账、复核和报表工作,不相容职务分开核算和管理。
4、贵中心按规定开设了独立的基本帐户,并设立了专帐,未发现收入不入帐及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5、在财务收支审计中,未发现不使用国家规定的各种票据,“白条凭证”,和假发票的情况。
6、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租借本单位银行帐户、支票、公章、登记证书和代开发票等行为。
(二)业务活动合理合法方面
1、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不按照章程开展经济活动的情况
2、财务收支合理合法。
(1)贵中心主要收入为捐赠收入,接收的资助或捐赠均有协议。
(2)贵中心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成本性支出等。各项支出票据合法,手续完备。
(三)其他事项。
贵中心开办资金10万元人民币,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五、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财务报表已经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山东世纪鸢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潍坊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年3月25日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社会组织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本社会组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期间
本社会组织以1月1日起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本社会组织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社会组织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社会组织会计年度内涉及的外币经营业务,按业务实际发生日(当月1日)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年)末对货币性项目按月(年)末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用途及性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或予以资本化。
6、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确认原则
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利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定或(和)用途限定,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为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7、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本社会组织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按已实现的收入记账,计入当期损益。
社会组织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区分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
销售商品,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换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照完工进度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收入;附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但当社会组织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应当根据需要偿还的金额确认一项负债和费用。
三、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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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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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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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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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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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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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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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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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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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925.95
|
248,7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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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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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925.95
|
248,7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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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净资产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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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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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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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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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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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性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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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9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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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127.37
|
344,033.75
|
183,04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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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限定性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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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76.73
|
71,326.47
|
53,564.90
|
65,783.30
|
合计
|
275,925.95
|
370,453.84
|
397,598.65
|
248,7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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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入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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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1、捐赠收入
|
364,962.65
|
278,0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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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收益
|
4,294.83
|
1,738.08
|
3、其他收入
|
1,196.36
|
3,267.85
|
合计
|
370,453.84
|
394,524.93
|
4、管理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1、活动经费
|
15,466.10
|
52,189.60
|
2、办公费
|
1,740.60
|
8,777.60
|
3、银行手续费
|
418.20
|
9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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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职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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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40.00
|
12,381.00
|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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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0.00
|
0
|
合计
|
53,564.90
|
74,3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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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人和职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等报酬情况的说明
1、本社会组织负责人:刘国栋,工作单位:山东多利达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本社会组织领取报酬。
2、本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1人,月工资2600.00元。
五、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本社会组织无固定资产
六、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助学捐赠收入284790.17元,使用299946.40元;本年度专项款捐赠收入14337.20元,使用42177.35元;其余收入无用途限制。
七、受托代理业务情况的说明
本社会组织无受托代理业务。
八、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本社会组织无重大资产减值情况。
九、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说明
本社会组织无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
十、接受劳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本社会组织无接受劳务捐赠情况。
十一、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本社会组织无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说明
本社会组织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十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社会组织名称:(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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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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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财务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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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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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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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015年度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有关附注,系我们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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